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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部门多措并举确保市级行政职权下放平稳有序

2018-02-23 18:36:37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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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穗府令〔2017157号),自2018210日起,港澳企业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审批(指子项港澳企业从事道路货运运输经营审批)等7项市级交通行政职权调整由相关各区实施。市交通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准备、多措并举,事项下放后首个工作日政务窗口运行顺畅,平稳有序。主要做法有:

一是认真制订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市交通部门印发了《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区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责任部门,倒排时间进度,强化过程监督,有效确保了相关工作按时交接;二是加强培训指导,推进衔接落实。市交通部门组织相关区交通部门召开5场次业务承接及培训会议,完善广州市政务服务事项系统市区两级事项配置,并将调整由区实施的事项的有关法律法规、表证单书及事项标准化成果等一并移交给相关区交通部门,为事项平稳有序交接奠定良好基础;三是充分告知引导,确保宣传到位。市交通部门通过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发布浮窗公告,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张贴公告及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屏发布滚动公告等形式充分告知引导办事对象到区办理相关业务,有效确保了事项下放后首个工作日市交委政务窗口运行顺畅,平稳有序。

下一步,市交通部门将继续做好对相关区的业务指导,对办事对象的宣传引导,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下放工作整体交接平稳、衔接有序、运行顺畅。(市交委 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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