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系统出台政策支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稳定发展

2020-02-24 17:40:26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浏览字号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发出《关于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等,要求局系统各单位进一步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同时,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规划和自然资源保障服务工作,协同和指导各区局支持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复工复产,市级和11个区分局纷纷出台多项便企措施,切实提升规划用地审批服务效能,以降低用地企业行政审批成本,力促建设项目高效运作,着力降低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共克时艰。

  一、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项目“先行用地”

  一是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期间,涉及疫情防控相关的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医疗卫生、医疗设备及其集成电路、交通、水电、通讯和应急安置项目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可同步办理用地、规划等手续,并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善相关手续;属于临时用地的,采取备案制,在疫情结束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

  二是重大基础设施、民生设施和区级以上重点项目,因复工复产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不涉及占用三区四线、林地或基本农田的,用地单位与原土地使用者达成借用意向且出具临时用地审批材料的承诺,可采取信任审批方式,先行批复。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及临时用地复垦到期的,临时用地复垦期限自动顺延,待疫情结束后立即开展复垦工作。

  二、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开展已供应建设用地使用权实地履约巡查,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待疫情结束后,由各区分局指导、协助用地单位按规定延长履约期限。

  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及临时用地复垦到期的,临时用地复垦期限自动顺延,待疫情结束后立即开展复垦工作。

  三是疫情防控期间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等延期使用手续的,可在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

  三、开通工程建设规划审批“绿色通道”

  一是对涉及疫情防控、医药卫生等应急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开设全方位、全天候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专事专办、即来即办”。对非核心要件不齐的,可采取容缺受理方式或信任审批方式先行审批,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办结。

  二是涉及疫情防控、医药卫生等应急项目及新建重大产业项目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可同步办理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优先办理方案技术审查和规划放线服务。

  四、强化“互联网 政务”线上服务

  全面实行项目审批“不见面”在线办理,确保全程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在线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

  五、倡导不动产登记服务“零跑动”

  倡导企业、群众优选线上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通过网办平台(不动产登记业务服务事项均可在省、市政务网站进行网上申请,业务咨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通过门户网站及“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自助办,联合各大银行开通“e登记”服务等),利用信息共享、电子资料核验、达到网上查询,网上申办,无需申请人再到登记机构办事大厅排队等候,真正实现“零跑动”。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从快办理。

  特色做法:

  黄埔区分局

  黄埔区在全国国家级开发区中率先出台暖企措施,从土地资源保障方面全力支持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复工复产。一是临时性允许先行用地,同步办理相关征收和农转用、占用林地手续,保障疫情防控相关产业项目;二是“承诺制”信用审批,容缺受理提速审批效率,纾解企业用地难;三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用地监管,统一适度延长交地、动竣工违约时限;四是推动事项办理复函文书电子文档交换,如企业需纸质文件的,由政府承担纸质文件邮递方面支出,减少企业跑审批,降低疫情扩散风险。同时,黄埔区还通过延长土地综合开发费等费用缴纳期限等措施,全力减轻企业压力,积极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海珠区分局

  全面梳理了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可能涉及的用地、规划审批环节,推出相关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便企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该措施从“快办、缓办、网办”三方面着手,优化用地批复、规划报建、抵押登记等用地、规划手续。直接利好的主要是三类企业:一是急需用地的疫情防控相关的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医疗卫生、医疗设备及其集成电路、水电、通讯和应急安置项目等企业;二是急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延期的企业;三是急需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抵押登记)业务进行资金周转的企业。

  增城区分局

  一是对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动工、竣工、交地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动(竣)工时限截止时间、旧厂改造项目企业交地期限在疫情持续期间的,经区政府同意,统一将动(竣)工、交地时限按受疫情影响的持续时间顺延。

  二是主动对接,提供地形图、市政管网、规划道路、控制标高等基础资料,便于企业开展前期设计。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项目采取“平行推进、容缺受理、要件把关、承诺补件”的绿色通道审批模式: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未稳定前可先申请出具规划审查意见作为办理基坑开挖临时施工复函的依据;产业类、公益类项目取消修详通、报建通及技术审查报告,以竣工图实测面积为准、并承诺项目建成竣工后补齐完善相关图纸(包括电子版)存档;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批复后,可同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承诺在2个月内补齐技术审查意见及相关图纸(包括电子版)。

  三是与疫情相关的企业或个人不动产登记,可在省、市政务网站发起登记申请,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网上预审(包括补正),预审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前往登记大厅递交纸质材料原件,核对一致后当场发证。急需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筹集资金的,也可通过不动产E登记银行专网申办,实行不见面审批。

  四是疫情防控期间,免费为全区提供电子地图和增城区地图。凡是规划、房产、土地宗地图办理无需窗口登记,电话预约专人快速办理。

  南沙区分局

  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地需求。对属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急需永久使用土地的,以及因防控疫情应急需要建设隔离板房、设置检疫设施等临时使用土地的,允许先行使用;对企业建设项目复工复产需临时使用土地的,采取信任审批、先行批复。

  二是最大限度减小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已挂牌土地可延长报名及竞价期限或中止(终止)网上交易,出让合同签订日期及出让金缴纳期限最长允许延长至疫情消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土地受让方受疫情影响未按合同期限动、竣工的,可视疫情持续期相应顺延动、竣工期限;相应延长相关行政许可文件有效期,疫情持续期不计入文件有效期。

  三是开辟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快速审批通道。自有国有用地因疫情防控需要增资扩产且相关规划指标调整符合控规的,可直接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对因复工复产急需办理抵押融资的项目实行即办制,当场受理、当场办结;涉及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疫情保障项目实行容缺审批模式,对建设单位承诺各项建设内容符合相关控制要求的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是借助“互联网 ”实现办事“零跑动”。对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筑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核实等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业务采取网上申办,批复文件通过邮寄或在线核发等方式送达,实现“零跑动”;对不动产登记业务实行“线上初核、预约办理”,证书邮寄送达,最大限度缩短现场办理时间、减少人员集聚。

  五是落实落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管用有效。对于告知承诺制、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举措,提供办理流程指引图、承诺书模板等作为附件材料,为企业、群众办理业务提供具体清晰的指引;明确了办理程序、时间节点等,保障各项措施可实施、可操作,切实打通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陈艺文)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