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首个落地实施的重大财税体制改革任务。市税务局积极推进税收精诚共治、构建和谐税收生态战略及行动计划,2025年首个征期首个工作日,成功为纳税人开具全省首张水资源税完税凭证,标志着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征收工作在广东省顺利开展。
一是精心推进,保障改革落地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水资源费改税工作机制,制定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保障水资源税首个征期平稳运行。二是精准摸排,保障信息数据实。依托地方税共治共享创新实践中心,建立税务与财政、水利等部门协作征税机制,构建区域水资源税源数据库,开展取用水情况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区域内水户底数,对辖区取水企业进行全覆盖实地调研,完成系统税源采集和税种认定,并建立“一户一档”资料档案,涵盖取水许可证、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水资源费缴纳情况等,做好税收预测。三是精细服务,保障业务衔接顺。建立“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区税务局”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完成核心征管系统、电子税务局及其他办税渠道的系统功能测试工作,在办税服务厅增设水资源税申报专窗,实施跨线条跨部门联合现场办公,高效解决疑难问题,助力企业顺利完成首次纳税申报。积极开展绿色税收政策宣讲辅导,鼓励企业通过节水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助力经济社会加快绿色转型。(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