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现存大量学校、医院、办公楼等既有建筑,因历史遗留问题手续不全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与相关房屋产权手续,市住建部门集思广益,创新优化服务。一是明晰指引,分类解决。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房屋建筑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相关事宜的通知(试行)》。依据2000年4月7日与2018年10月15日法规实施前后为时间节点和相关规划用地手续等准则,对照列明现今办理该事项需准备的相应简化材料清单。二是实施信用承诺,做好审批“减法”。综合考虑项目年代久远、材料缺失不易收齐等因素,大胆创新,深化审批改革,压缩审批时间,实施以信用承诺为基础的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准备房屋安全管理和既有建筑保险等方面的企业成本,使其轻松上阵。截至目前,市本级共解决既有建筑竣工验收备案历史遗留问题14个。三是“线上+线下”宣贯,提升服务效能。联合各区住建、质安监、市政务和数据局、协会等单位代表“面对面”进行政策细节、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等的深入解读和讨论。其中,赴南沙、海珠等区和高校开展调研,以及通过花城+APP直播宣讲,多形式带动全社会对既有建筑竣工验收备案政策的了解和认识。截至目前,普及宣传达5万人次。(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