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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告

2019-06-21 09:37:11 来源: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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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外包项目拟邀请供应商进行采购。报价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报价失败。

 一、名词解释

(一)采购人: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报价人:已收到采购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

 二、项目内容及服务期

(一)项目名称: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

(三)项目服务期: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最高限价(含税):84.89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肆万捌仟玖佰元)。

 三、报价时限

(一)2019年6月26日下午17:00时前,密封申请文件一份提交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406办公室。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采购申请文件恕不接收。请在工作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收报价文件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38920391。

(三)咨询联系人:杜先生、钟先生;联系电话:38920282、38920168。

 四、关于采购文件

(一)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所叙述的项目。

(二)本采购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报价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报价无效处理。

 五、关于报价人

(一)★报价人资格及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证明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关于报价人诚信

 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三)关于联合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六、关于报价费用

 报价人须承担与报价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采购文件工本费、报价文件准备以及报价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因本次采购产生的任何费用。

 七、关于知识产权

 报价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报价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报价人承担。

 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八、关于保密

 未经采购人和报价人许可,双方都不得将采购文件中关于采购人的系统现状及需求情况、建设情况、项目成果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九、关于评审和中选

 本次采购由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出邀请,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评审。评选结果确定后,将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并进行公告,电话通知落选采购申请人。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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