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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征集广州市政务信息化专家的通知

2020-08-13 10:14:27 来源: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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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水平,优化政府资金资源分配,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人才在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评审、咨询及验收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务信息化专家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企业、政府机关和社会组织等机构从事各行业领域工作并愿意参加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评审、咨询、验收等工作活动的专家。

  二、入库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责任心强,能够以独立身份开展相关工作。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三)熟悉政务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四)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专业技能突出、行业公认度较高的人员不受此限制。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热心为评审工作服务。有特别专长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70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六)不处于违纪违规处分影响期内,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违法行为。

  三、工作程序

  (一)入库申请

  1.个人申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门户网站发布征集专家入库通知,由符合条件的专家个人自愿在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专家库管理系统上填报《广州市政务信息化专家申请表》(网址:https://zjk.gz.gov.cn/),并按要求准备并上传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本人签署的《广州市政务信息化专家申请表》;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3)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2.单位推荐。市直各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推荐相关领域专家。

  (二)资格审查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用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列入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告知专家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根据拟入库专家名单逐一告知专家本人。对拟入库专家决定有异议的个人或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实名提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异议进行核实,做出处理决定,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异议处理决定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并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和专家本人决定及理由。

  (四)批准入库。无异议的专家经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批准入库。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广州市政务信息化专家库是为开展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领域立项评审、咨询、验收等工作而设立的专家资源库。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要求,适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并委派承担相关工作。

  (二)实行专家使用评价制度。专家抽取使用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对其参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专家信息和使用评价等情况,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适时进行补充专家入库及调整出库。

  (四)专家入库申请常年受理,定期审批。


   附件:1.广州市政务信息化专家申请表.doc

                2.广州市政务信息化专家库管理办法.doc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8月12日  

  (联系人:张毅,联系电话:3892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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