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的工作安排,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陆续联合珠海、佛山、韶关、肇庆、江门、梅州、河源、清远、东莞、中山、云浮、汕尾等省内12个城市以及湖北武汉、海南海口、宁夏银川等省外3个城市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目前共78个事项可在上述城市通办,现将事项清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办事群众可根据事项清单对应办理模式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办理“跨省通办”“跨城通办”业务:
一、网上办理: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所需办理的事项进行线上办理(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
二、快递申请: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市政务中心三楼“跨域通办”窗口(317号窗口)。联系人:邝小姐,联系电话:020-38920203,邮编:510623。
三、窗口办理:前往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跨域通办”窗口(317号窗口)办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
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职责任务的变化等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广州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清单(2021年5月).xls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