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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广州市政府网站及网上政务服务应用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公告(重招)

2019-11-15 08:57:55 来源: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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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广州市政府网站及网上政务服务应用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广州市政府网站及网上政务服务应用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

        最高限价(含税):271,000.00元。

        2.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5日。

        3.招标文件发布地点: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官方网站(zsj.gz.gov.cn)“通知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

        4.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15日公告之时起至2019年11月21日17:00。投标在工作日进行,节假日不接受投标。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1日17:00。

        6.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将纸质投标文件通过邮政、快递或亲自上门方式送达。需同时提供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用光盘刻录,不得使用其他介质,否则当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7.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2日9:30。

        8.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19年11月22日9:30。

        9.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728会议室。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委托书按时抵达成交开标地点。

        10.关于采购文件

        10.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所叙述的项目。

        10.2.本采购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1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参与广州市政府网站及网上政务服务应用建设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寄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726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林乐;联系电话:38920335

        收投标文件联系人:王玉萍;联系电话:38920352

        

    广州市政府网站及网上政务服务应用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文件(重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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