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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审计整改的公告

2023-01-19 15:03:17 来源: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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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4月28日,广州市审计局对我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局于2022年7月2日收到广州市审计局送达的《审计报告》(穗审数据报〔2022〕25号)。审计报告对我局财务收支方面的做法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立即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已整改的问题

  (一)关于政府采购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修缮工程未经政府集中采购,内部控制存在漏洞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局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督促下属单位梳理漏洞,制定了《广州市数字政府运营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内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州市数字政府运营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修订《广州市数字政府运营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政府集中采购及内部控制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认识,工作中加强政府集中采购和内控管理。

  2.关于个别监理服务未按实际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局已与监理公司按照实际工作需求完成情况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协议进行据实结算。目前,机关局与下属单位均严格按照《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稿)》等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和支出管理。

  3.关于部分印刷服务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已完成整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分别印发整改通知,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包括印刷集中采购在内的政府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目前,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均加强了印刷服务采购管理,严格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4.关于个别政府采购合同未及时签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局对近几年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研究修订了《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目前,我局及下属单位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间进行合同签订。

  (二)关于资产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无形资产未及时办理资产处置手续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局下属单位已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完成相关无形资产的处置核销工作。目前,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均严格按照资产处置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关于内部控制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务用车申请使用管理不规范,13次公务用车未提交用车申请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局已立即印发整改通知,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公务用车的申请和使用管理。目前,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均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先审批、后用车,确保公务用车申请登记手续规范有序。

  2.关于公务用车申请使用管理不规范,162次公务用车使用未提前申请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局已立即印发整改通知,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公务用车的申请和使用管理。目前,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均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先审批、后用车,确保公务用车申请登记手续规范有序。

  3.关于应收款未纳入会计核算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局经与法律顾问核实业务性质后已将该笔应收款纳入财务会计核算。

  4.关于印刷服务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分别印发整改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印刷服务费的会计核算。目前,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均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二、持续整改的问题

  关于资产管理方面的“9套拆迁安置房长期未办理产权变更”的问题,该事项为持续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我局持续积极推进相关整改工作,一是已于2022年8月前往物业现场分别上门将安置房产权过户手续的公告送达占有人或权利人;二是按照过户一人一策原则,9-10月分别邀请相关权利人前来我局与顾问律师一同商讨过户政策手续。三是11-12月经过政府采购程序,我局与律师事务所于12月25日签订《法律事务委托合同》(产权变更服务),通过专业法律服务,加快处置进程。

  持续整改原因:上述房产实际由被拆迁人长期使用,但由于被拆迁原产权业主移居国外、去世未明确继承人、继承人未能明确各自继承份额等原因,因此需一段时间的持续跟踪整改,短期内未能办理产权变更。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继续加强与产权人沟通联系,密切与律师事务所协作,完善产权材料明晰产权,依法依规完成上述房屋产权变更。

  特此公告。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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