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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职能

2024-04-02 16:13:3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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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穗文〔2019〕52号)以及《中共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穗编〔2024〕94号),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起草全市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管理相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二)统筹推进数字广州、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研究拟订数字广州建设方案,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三)负责统筹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统筹协调市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负责市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管理。指导各区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统筹推进数字机关建设,负责全市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等职责。

  (四)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工作。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以及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牵头负责全市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按照分工参与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协调和优化跨地域、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审批服务工作。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统筹管理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协调各进驻部门之间、办事窗口与进驻部门之间的工作。负责监督市级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各区政务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管理工作。

  (七)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市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工作,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统筹全市公共数据管理。

    (八)负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工作,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管理工作。

  (十)组织、协调、督办全市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工作,指导各区开展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工作。宣传推介广州政务环境和投资环境,协助市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与国内外相关机构进行业务交流。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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