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内设机构

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内设处室介绍

2024-04-02 16:17:05 来源:本网
浏览字号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保密工作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全市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数字政府标准管理工作,开展数字政府标准应用推广和实施评估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普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三)数字化发展处。负责统筹协调数字化全面发展,拟订数字广州、数字经济规划,承担数字广州建设相关工作,研究拟订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承担协调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负责数据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规划财务处。负责市级财政资金建设政务信息化项目需求,以及项目立项审批、管理、验收和效能评估,组织对全市政务外网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指导各区政务外网项目管理,承担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数据资源处。负责制定全市数据资源标准规范,承担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法规及规章草案、管理制度和指标标准规范,组织实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推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和流动合作,指导市级部门加强行业公共数据重点保护,指导公共数据流通安全防护工作,对数据交易场所建设运营开展监督管理。

  (六)审批协调服务处。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的具体工作,承担市级权责清单统筹管理工作,协调和优化跨地域、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审批服务工作,统筹政务服务模式创新,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和指导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体系建设;指导各区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七)数字城市处。负责拟订数字社会、智慧城市发展规划,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协调推动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统筹推进城市运行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营工作,指导各区建设服务分平台,统筹推进全市统一物联感知平台建设管理,牵头构建和完善智慧城市运行管理监测预警、决策指挥、联动处置体系,负责建立全市“一网统管”建设标准、运行规范,负责建立完善城市运行监测报告制度,推动重大专题分析和重点主题综合调度。

  (八)政务应用管理处。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化应用管理,组织推进国家、省、市政务数字化应用重点工程,组织实施试点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数字机关建设及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协调重大公共政务外网项目建设工作;统筹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展的统筹规划、指导管理、监督考核。负责全市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

  (九)基础设施处。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数据领域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政策、技术架构、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市政务云、政务外网及公共支撑能力体系建设;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工作;统筹全市数字政府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构建数字政府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拟订网络和数据安全政策并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监测、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负责组织全市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组织推进全市数字政府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和计算机终端一体化安全技术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商用密码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政府领域的推广应用;指导推进全市数字政府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

  (十)政务服务监督处。负责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全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政务服务中心指导监督相关工作,对全市政务服务质量进行评估,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体系调查和服务评价等工作,指导统筹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数字政府建设绩效考核有关工作,负责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