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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过注册登记业务(如企业变更、备案、注销登记),收到短信通知需要补齐补正资料,但无法按规定时间补齐资料,现想将已递交的资料取回,请问怎么办?

2024-12-20 16:57:14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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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如20个工作日无法补齐补正资料,系统将会自动办结,无需申请人提出申请。届时原经办人携带受理回执及身份证原件来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窗口办理。

  如在20个工作日内主动提出撤案申请的,请携带撤案申请书、受理回执及身份证原件到3楼窗口办理(撤案申请书模板详见附件)。

  (说明:如果不是原经办人办理的,需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委托书才能领取资料,因为该业务的办理主体是单位而非经办人个人。委托书要写明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权限(领取注册登记业务资料,流水号:gzXXX),委托期限,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撤案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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