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3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广州“纳税”指标排名全省第一,这是广州“纳税”指标在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连续三年排名全省第一。在2023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新设且由经营主体进行打分的“营商环境领域满意度”评价中,广州“纳税”指标得分位居广州全部12个被评价指标之首,其中,市税务局“首创‘来穗税易查’纳税核验便民服务”以及“事先裁定”等举措获重点推介。
下一阶段,市税务局将从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优化广州税收营商环境。一是坚持以评促改、以学促优。认真对照《2023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有关意见建议,建立年度整改提升台账,为2024年迎评参评工作打牢基础。借鉴学习其它指标牵头部门先进做法,加强跨部门间的融通共享,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二是坚持及早谋划、压实责任。根据省营商环境评价主体由地市为主向以县(区)参评转变,评价指标由时间、效率类为主向制度落实、数据应用转变,评价形式由第三方调查为主向企业实际感受转变等规则变化。早谋划、早部署、切实压实各区税务局参评主体责任,确保改革红利惠及广大经营主体。三是坚持对接规则,沟通协调。依托广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践研究中心,持续加强与省税务局、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的工作对接,及时汇报税收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和需要省级层面研究支持的工作内容,在增强对广州市税收营商环境认可度的同时,推动问题分析的精准和客观,共同推进评价专业性的提升。(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