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务和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等文件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进一步强化数据供给,更好支撑数据流通和开发利用,我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可信数据空间项目、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场景和高质量数据集。现就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可信数据空间项目
可信数据空间是基于共识规则,联接多方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一种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是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是支撑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载体。为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分类施策推进各类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和应用,现征集企业、行业、城市、个人及跨境五类可信数据空间项目。
(二)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场景
为建立数据资源体系,提升服务支撑能力,促进数据融合开发,形成高价值数据产品和服务,现征集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场景,依托已有的数据资源基础,通过典型场景建设,培育形成一批企业、群众可感可及的应用成果,形成一批社会效益突出、产业带动效应强的应用,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开发利用模式,赋能产业发展。
(三)高质量数据集
高质量数据集是人工智能赋能新质生产力不可或缺的资源,为促进人工智能大模型数据供需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对接,发挥高质量数据集价值,进一步挖掘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各行业领域的应用潜力,现征集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成果。数据集类型包括结构化数据、文本、视频、音频、图形图像等多模态形式。
二、征集对象
市内注册登记、经营状态正常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涉及多家企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三、征集领域及要求
(一)征集领域
本次征集的行业领域主要包括: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社会信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卫星遥感、低空经济等。
(二)高质量数据集征集要求
1.数据集具备定期更新机制,具有实际的业务应用场景,具备一定先进性、创新性和示范性,适合向社会推广,能够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和训练。
2.合规性要求。数据集持有单位应有明确的数据权属,流通和开发利用后可较为清晰地界定加工使用权、产品收益权,无产权纠纷。
3.应用性要求。数据集应具有较高价值密度,具有一定先进性、创新性和示范性,并可确保及时更新。原则上,应有已落地的应用场景,具备较强的推广价值;暂未落地的,应有较为明确的潜在应用场景。
4.安全性要求。数据集应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与合规相关要求,不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
四、征集方式及时间
我局现常态化征集可信数据空间项目、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场景及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报送可信数据空间项目请编制《可信数据空间项目基本情况》(模板详见附件1)并填报《可信数据空间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送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场景请编制《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场景培育方案》(模版详见附件3);报送高质量数据集请填报《高质量数据集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4)。第一批征集请于2025年1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我局联系人。后续新增项目、场景及数据集请于每月15日前常态化报送(截止2025年6月)。
五、支持事项
对于征集的优秀项目、场景及数据集,我局将按照“成熟一个,支持一个”的原则,在产业政策扶持、供需对接、数据资源协调、场景应用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择优推荐至国家及省相关主管部门,争取国家及省层面予以优先支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王海英,矣丰;联系电话:38920075;报送邮箱:zhangyuanqi@gz.gov.cn)